本案中,李序根律师代理郑某,郑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,一审认定被告人郑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。上诉后经过律师努力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人... 查看详情 >>
对于上诉人郭XX上诉及其辩护人辩护所提意见,经查,上诉人郭XX多次受同案人郭X11、郭X1的纠集,返回家乡殴打郭X3家族的人员,每次殴打对方都是听从郭X11等人的安排,负责驾驶摩托... 查看详情 >>
本案辩护人提出的辩护观点主要是:(一)、上诉人李XX应认定为从犯。1、认定上诉人李XX从犯犯罪地位,有事实依据。《刑法》规定的主犯与从犯的根本区别主要从(1)犯罪地位、(2)参与程... 查看详情 >>